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拖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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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3个月合同签一年怎么赔

1、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可以在6个月内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注意,***如企业同员工签订了整一年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而不是一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一年合同的话,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所以超过1个月,不能以不适用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是因为违反企业规定被开除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是半个月的工资。

仲裁不受理的情况

1、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原告的主体不合格,没有明确的被告,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还有就是针对同一件事情重复的起诉。有些仲裁裁决不合适的话,其实是可以不执行的,但可以不执行仲裁裁决的这种状况,也得要有书面的法律文书才行。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案件,是劳动争议解决中常见的情形之一。当事人应根据情况选择合适的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并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相应申诉或诉讼请求。同时,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也应加强对于仲裁不予受理情形的认定和处理,确保公正、透明、高效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

3、关于“劳动仲裁在什么情况下不受理”的相关解答如下:【法律议意见】按照相关规定下列情形不予受理: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4、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如下:第一为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第二为申请人和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第三为当事人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第四为当事人双方的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第五为当事人的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第六为申请书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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